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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6年度公路大型结构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访问:

为了支持长安大学科技平台工程建设,促进桥梁工程与隧道工程学科发展,针对“公路大型结构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立开放基金,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现启动2026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凡是符合本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可申请。

2.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45岁以下研究人员。在研的我校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3. 课题需围绕桥梁、隧道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有利于提升工程中心研究实力,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优先资助以下研究方向:新型桥梁与隧道结构理论、桥梁结构抗震与抗风抑振技术、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桥梁、桥梁结构检测、评估与维护技术、桥梁与隧道施工控制技术、隧道运营环境改善与防灾减灾技术、大型结构安全监测与数据孪生技术。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请于附件下载。

2. 申请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申请人姓名”。纸质申请书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3.支持力度3万元/项,2年执行。项目获批后拨付1万,项目执行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达到续拨条件拨付剩余经费,若未能达到续拨条件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达到续拨条件续拨剩余经费,未达到条件剩余经费不予续拨。

4.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验收条件

(一)验收标准

开放基金在结题验收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以本工程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B区及以上论文,或1篇C、D区英文论文;

2. 论文须为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计入统计;

3. 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入相应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专刊除外)。

(二)成果署名要求

1. 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本工程研究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公路大型结构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公路大型结构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本中心固定研究人员为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公路大型结构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3.属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工程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